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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PS电池计算公式

 
 
UPS的计算方法 1、电源容量的选配 主控设备的功率统计如下:  
数字硬盘监控记录主机:350W,6台,计2100W  显示器:120W,6台,计720W;  摄像机:平均2W,86只,计172W  监视器:150W,6台,计900W  矩阵主机:180W  
以上设备功率总计:4072W。  
这里4072W是有用功率,当有用功率转换成VA数时,还需考虑其功率因数COSφ。一般COSφ的取值为0.65~0.7,则系统VA数为  4072÷0.7=
5817VA  
根据公安部GA/T367-2001文件的要求,系统总的配电容量需为实际用电量的1.5倍,照此计算5817VA*1.5=8726VA  
因此,必须配8.8KVA以上的电源才能保证系统的供电,按照UPS的实际规格,我们配置了10KVA的UPS。  
2、蓄电池的选配 
根据公安部相关标准的要求,视频系统所配电源需保证系统在市电断电后1小时内能够正常运转。我们仍以视频系统的电源为例来计算。  
10KVA的电源输出电压标称值为240VDC。故每组至少需配20块12V蓄电池,才能保证其输出电压为240V。下面我们来计算需要的电池容量:  10000VAH/(12V*20块)=
41.7AH  因此,我们需选择65AH的电池来作为后备电池使用。  
我们可以计算一下20块12V/65AH的电池在市电断电以后可以维持系统运行的时间:  12V*65AH*20块*0.7/4072W≈
2.7小时  
也就是说市电断电后本系统可以继续运行2个多小时,完全满足标准的要求。值班人员可以利用这一段时间从容地进行必要的操作,而不致使硬盘中的数量因突然断电而丢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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